关于清远市202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招生考试报名的通知
2026年,我市中考继续采用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中考(以下简称中考)合二为一的考试方式。现将2026年中考报名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中考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4-30日
中考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市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1、户籍在清远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户口在清远市,持有《九年义务教育证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我市部分公办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所有公费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如公费班、全纳班)以及“3+4”中等职业学校“3+4”初中直通班、三、二师部不再招收往届生。具体学校名单将在2026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实施办法中明确。
3、在清远实际学习一年以上(含一年)并已在我市完成九年级学生注册的广东户口应届毕业生。
4、在清远实际学习一年(含一年)以上并具有我市九年级完整学籍的港澳应届毕业生、台湾学生、外籍学生。
5、非广东省内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
①具有广东省初中学历满两年。
②具有我市九年级完整的学生身份。
③父亲或母亲按照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累计不少于一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并在中考报名截止日前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具有外省户口的考生,其父亲或母亲为广东省户口的,可视为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父母在广东省登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以作为社保审核材料。如果考生父母符合随行子女政策的部分要求,即父亲和母亲其中一方符合居住证要求,另一方符合社保条件,则视为有资格参加考试。
(二)下列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市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1、本市八、九年级在校学生。
2、户籍在我市其他城市的八年级学生,以及清远户籍在其他城市的初中应届毕业生,需要在我市参加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此类考生还必须参加本市生物实验操作考试。
3、在我市户籍并持有《九年义务教育证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我市2026年中考的往届生,除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外,还须参加2026年八年级地理、生物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我市中考
1.在校高中生(含高中入学后退学的学生)。
2.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3、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4、已参加2025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学术水平考试的初中九年级应届毕业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八年级地理、生物学术水平考试。
(四)其他事项
1、现役军人子女,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参加高中入学考试。
二、本办法所称高中学校包括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技工学院)。
3.在我市九年级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户籍、学籍等条件不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原则上可以返回居住地参加中考。如因特殊原因申请在我市借考的,需办理借阅手续。拟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填写《清远市2026年中考借考申请表》(见附件1),经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核,报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报名。考试成绩公布后,借考考生须持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成绩证明返回居住地参加当地高中招生。借考考生在办理我市借考手续前,须提前向居住地教育部门查询当地中考政策,以免在我市借考后无法返回居住地参加高中招生。选择就读我市高中学校的考生,只能参加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技工学院,不含“3+4”中学通班及中职三、二段专业)或民办高中的非公办(即自费生)招生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