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寒假和暑假时间
2018年寒假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日至3月4日(2017年12月17日至2018年1月17日),3月5日(2018年1月18日)开学。普通高中的寒假时间为3周,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9日至3月4日(2017年12月24日至2018年1月17日),开学时间为3月5日(2018年1月18日)。
2018年暑假放假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时间为8周,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7日至9月2日,9月3日开学。普通高中暑假时间为7周,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14日至9月2日,9月3日开学。暑假放假时间含农忙假期,如在其他时间安排农忙假期,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暑假时间可相应缩短。
如果正常上课时间受到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入学考试和大学入学考试的影响,可报市教育局批准,并按同等时间进行调整。
第二,公众假期时间
2018年全市中小学公休日原则上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7〕12号)安排(详见附件)。寄宿制学校如因特殊情况,部分节假日需要安排休息,其休息时间的安排应提前报市教育局并向社会公布,由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
三、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假日校园安全工作
各级学校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观,加强领导,落实各级校园安全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积极预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安全课程和“1530”教育体系,利用实验区安全教育信息平台开展师生和家庭互动活动,做好学生日常和节假日前的安全教育工作。扎实开展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自救、互救技能。实施日常校园安全检查制度,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深入调查和管理。重点关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食品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设施设备、学生心理健康、校园周边治理以及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各类特殊人群和重点人员,严格确保不放过任何漏洞、盲点和隐患,确保各项预防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学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及时准确报告突发事件和重要突发事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和处置,维护假日校园秩序和安全。要从重要节点和返校关键时期部署和做好学生假期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