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一)小学、初中:
第一学期:
学校于2017年9月1日开学;
2018年1月20日结束学期工作;
寒假从2018年1月21日开始。
第二学期:
学校于2018年2月26日开学;
2018年7月14日结束学期工作;
2018年7月15日开始暑假。
(二)普通高中:
学校于2017年9月1日开学;
2018年1月27日结束学期工作;
寒假从2018年1月28日开始。
第二学期:
学校于2018年2月26日开学;
2018年7月14日结束学期工作;
2018年7月15日开始暑假。
二、学校节假日和周年纪念按《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执行,具体休假时间按省政府颁布的时间执行。
三、幼儿园参照小学日历。
四、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规范课程表,严格按照校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和周末集体补课;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针对高考时间安排,普通高中三年级可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和学校实际教学安排,适当调整开学时间,并于8月1日开始新学年。
各地要加强对学校课程计划、校历和作息时间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校历为基本依据,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经验,请及时向我局基础教育科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