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全纳平等
兰州市教育局明确表示,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坚持“免试就近”的原则,公立小学实行分班招生,公立初中实行相应的招生分配。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变相的考试来确定学生的来源。严禁使用各种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试等级证书作为报名依据。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政府法律责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和青少年、贫困家庭儿童和青少年、留守儿童和青少年以及随他们一起迁移的儿童。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渠道等。完全向公众开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区县要科学设计招生流程,切实加强对招生全过程的监督和监督,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平。坚持公立和私立学校平等待遇和公平发展的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应当纳入审批统一管理。招生、招生和招生应当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
小学5月底前公布招生方案
据悉,本市所有已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适龄儿童必须依法入学,不符合条件的地区,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当地情况适当延期。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各区、县、学校不得要求适龄儿童出具不准入学证明。
区县小学招生计划应于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应于7月20日前完成。本市四区初中招生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实施,新生入学程序相对统一。其他区县的初中招生时间按全市四区时间表执行。
各县区可探索"双片区"招生试点
小学招生继续坚持以单一学校划分为主要方法。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教育规划布局、历史沿革、学校分布、办学规模、周边学生、交通状况、家庭住址和户籍等因素,合理就近划分区县每所公办小学的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地区或学区确定后,它们应该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他们在重新划分和调整时要谨慎小心,要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对于生源密集、招生矛盾较大的地区,要科学、合理、及时地进行调整,招生计划不得超规模下达,招生来源不得超计划安排。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协调解决学生实际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地区的适龄儿童问题,确保不新增大班。在那些
继续实行排序录取
今年,私立学校和公立学校将同时招生,公立和私立学校将在同一招生平台上同时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范围内招收学生按审批管理原则进行。具有当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和青少年以及获得当地居住证的儿童可以报名。申请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得违反跨市、跨州招生。每个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可以在一至两所私立学校就读。如果申请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将全额录取。如果申请人数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将采用100%的招生计划,计算机将随机分配录取。当学校录取时,第一个志愿学生将首先被录取。如果第一个志愿者没有完成注册计划,第二个志愿者将开始注册。
民办学校应当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的招生平台接受招生,不得擅自组织招生和招生。民办小学的注册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在各区县统一的招生平台上进行注册。如果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计算机随机分配录取。通过计算机分配被私立学校接受的学生将不再参与统一的片上注册和分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管辖的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相应地区的公办学校。如果没有剩余学位,应根据相对邻近的原则将其安排到其他公立学校。放弃民办学校招生的学生,由管辖的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在公办学校招生。录取学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