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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闵行区幼升小本市户籍儿童“人户分离”入学工作安排

作者: 2020-05-27 浏览:

一、2020年上海闵行区幼升小本市户籍儿童“人户分离”入学工作安排

对于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在本市出生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将首先按照“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和居住地(产权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全部或全部共同所有)”的原则安排其就近入学当申请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安排就近入学;当申请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学龄儿童将按照他们进入户籍制度的时间顺序入学,多余的部分将通过区域内的校际协调安排入学。

本市下列三类户籍“人户分离”原则上应安排就近入学。

1.因市搬迁或搬迁办而在闵行区落户的,按市户籍和市搬迁安置协议,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和居住地(产权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全部或全部为共同所有)登记后,参照上述操作。

2.对于本市户籍在廉租住房家庭的学龄儿童,在根据户口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和《廉租住房协议》安排第一类“人户分离”规定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3.已在市外登记常住户口但持有《闵行区房产证》(产权归父母或本人所有,全部或部分归共同所有)的学龄儿童,在完成第二类规定并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有效分并达到标准分的人员同住的儿童,参照本市户籍的户籍分离政策执行。如果居住证的地址与闵行区房产证的地址相同(产权为父母或个人,全部或全部共享),则在第三类规定确定后,并接受学龄儿童有效期限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户口簿、房产证和《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参照上述操作。

除上述情况外,户籍为“与家庭分离”的学龄儿童,请持原户口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预防接种卡等。(凡在有效期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得分达标的,或持有上海市集体登记(收据)机构户口在闵行区租房的,请持上海市居住证或城市集体户口证明、租赁协议、接种证及得分达标的原户口簿,并根据其居住地区统筹安排下表所列学校进行现场核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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