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
院士人数:
-人
关键学科:
-一
博士学位数量:
-一
学生人数:
1000~5000人
硕士学位项目数量:
-一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培养人民警察、基层司法工作者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等专业人才的司法高职院校。主管部门是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教育厅和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学院前身为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院,成立于1984年。2000年5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浙江司法警察学院。2002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浙江警察学院,下设两个校区,下沙校区和花坞校区。是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也是国家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和推进单位,国家政法院校招生培训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
在办学过程中,学院坚持以政治建校、警风建设、依法治校、强化人才、提升质量、促进学校和谐发展为指导思想。它还坚持学术教育和在职培训同步发展。探索了一条以专业教学与专业服务相结合为重点,以工学结合、强化实战技能、铸造警察精神为核心内容的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的具有我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特色的发展新路。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社会认可度日益提高,保持了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学院占地417亩,建筑面积16.75万平方米。有4000多名全日制学生。教职工474人,其中专职教师216人,其中37.67%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中17人为正教授),51.57%具有硕士以上学位,72.5%为“双师型”教师,96人为企事业兼职教师,其中5人入选“浙江151人才工程第三梯队”。高职专业有15个,包括刑事执行(监狱管理)、刑事执行(监狱劳动生产管理)、行政执行(劳动教养管理)、司法警察、社区矫正、安全、法律事务、安全技术、安全技术管理、安全技术(安全工程)、司法信息安全、消防工程技术、法律秘书、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等。全国政法院校改革试点专业有2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国家精品课程4个,省级精品课程7个,国家支持培训基地2个,省级示范培训基地2个。学院还承担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安全防范产品协会和浙江省监狱再教育系统等在职人员的培训任务,每年培训人数超过1万人。如今,学院已成为浙江省监狱和劳动教养人民警察培训基地、国家法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浙江省安全专业人员培训基地和中国安全协会教师培训中心。学院为建设“平安浙江”、“浙江法治”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不懈努力,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做出了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