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时间: 1952 院士人数: -人员
关键学科: 1 博士学位数量: 12
学生人数: 两万到三万人 硕士学位项目数量: 34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法学院”)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大学和震旦大学等九所原大学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为华东政法学院。后来,由于各种原因,学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该组织再次成立,第二年招收学生。录取在1966年被暂停,在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第二次重新开放。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这所学校最初是司法部直属的一所学院,现在由上海管理。现任党委书记杜志春教授,校长何教授。 学校有长宁和松江两个校区,占地1280亩。有21,000多名各类学生和近1,400名教职员工。 学校有18个学院(系),有权授予一级法律学科的博士和硕士学位,有权授予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的硕士学位。有13个博士项目,32个硕士项目,2个专业学位项目和24个本科项目。有一个法律博士后流动站。该校在2002年和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表现优异。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一级法学学科位列全国前五名。一流的法律学科和一流的公共管理学科被列入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规划。 学校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法制史)、2个国家本科教学团队(法制史、经济法)、4门国家精品课程(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司法鉴定概论),以及2个教育部高等院校专业建设点(法律、调查)。五个省级(部级)重点学科(国际经济法、法制史、法学、经济法、刑法),四个上海市级教学团队(经济法、刑法、金融法、刑事诉讼法),26门上海市级精品课程(外国法律体系史、国际经济法、刑法、中国法律体系史、商法导论、经济法、法理学、侦查学、刑事诉讼法、民法、国际私法、司法鉴定导论、著作权法、诉讼证据、政治学原理、货币银行、金融法、 法医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知识产权法、金融犯罪研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大学生心理健康、国际反垄断法、实地调查、新闻法规和职业道德)、3个上海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律、调查、知识产权)、5个上海本科教育高地项目(法律、政治学、调查、知识产权、国际金融、航运法律人才培养创新工程)、2个市本级“十二五”本科教育综合专业改革试点项目(法律、调查)。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优秀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应用型和复合型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国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市优秀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优秀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国外优秀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法律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是国家级实验中心 学校还是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国家语言文字标准化示范学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园林单位。松江校区是国家物业管理示范园区。 多年来,中国的政治家们一直遵循着“实践获取知识,美德尊重法律”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艰苦创业,光荣卓越”的精神。他们把这所学校建成了一所多学科的大学,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主要是在法律方面,并结合了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科学和其他学科。它被称为“东方法律教育明珠”。 站在新的起点上,学校将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第一、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它将逐步建立一个优势明显的法律学科。其他相关学科将与法律学科交叉发展。它将整合法律、经济、管理、文学和其他学科。它将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特色鲜明、多学科交叉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培养更多的应用型、复合型、开放型高素质创新人才,为我国高等教育做出新的贡献。 录取条例 注册简讯